重赏、严惩,为顺利推行“新法”铺平了道路。
秦国终于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仓廪充实、增税百万;
民皆怯于私斗,勇于公战……”的大好形势。
尤其是按军功、斩敌首级数量授爵封赏的制度。
秦国是“全民皆兵”,可使平民通过自己的奋斗得到过去连做梦也梦不到的高官厚禄,步入贵族。
许多军官,甚至高级军官,都是士兵以军功起家,位封君侯,更极大地调动了军人的积极性。
他们的思想觉悟就是“立功、授奖”。
平时,自觉地刻苦锻炼,以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
战争中,则奋勇争先,唯恐斩获不多。
“勇敢”已不只是军人的一项光荣桂冠,而且已经与个人的实际利益紧密的结合为一体。
军人的荣耀,体现在他的军衔、待遇和华丽的服饰上,谁还不愿意打仗、打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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