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科幻灵异 > 灵异奇谈 > > 第750章 司法改革 (4 / 5)
        中央正式的司法机关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各自的具体分工有所变化。

        刑部,专司审判之职,分别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徒刑以上重案,审理京师地区和中央百官的案件。

        大理寺,掌复核,凡刑部所审案件,都须将案卷连同罪犯,移送大理寺复核。

        都察院,原本大明的风宪衙门,什么屁事都能管,现在只负责监察文官,对官吏的违法失礼行为有权纠察弹劾。

        朱慈烺考虑再三,最终还是给了都察院遇到重大案件可以参与三司会审的权利,三方总比两方来的稳定。

        如果是皇帝亲自交代的案件,则还需要三法司会同东缉事厂审理。

        至于“九卿会审”,则直接取消了,外行人还是少插手司法案件为妙。

        九卿会审,更多的不是审案子,而是大臣之间党争的博弈,谁输谁倒霉。

        (九卿会审,即遇有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最后的判决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

        地方的司法机关分为省、府、县三级,府、县由法院处理狱讼事务,省级的依旧由提刑按察使司处置,因为这部门本来就是单独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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