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问韩莉。
韩莉说:于水这个人,有黑社会的性质,开了一家小演艺公司,公司不大,但做事风格却特别霸道,据公安局的档案,曾经,于水还杀过人。
“杀过人?”我问韩莉:他杀了人,怎么没偿命,怎么还好端端的出现在KTV里面?你们警察也太腐败了吧?是不是收了于水的保护费?
韩莉连忙说不是,他说于水在四五年前,杀了一个和他作对的人,在地下势力里,立威了。
当时警方接到了报案,逮住了这个家伙,可惜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他在法院里,给法院出示了一张“间歇性神经病”的诊断报告。
我草,我听到这儿,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按照刑法的规定——间歇性神经病,只要证明是在神经病发作的时间里,犯下了刑事案件,可以减免刑事处罚,这个减免力度,还是很大的。
至于那么多证人,证明凶手杀人的前一刻精神状态良好,不管用——那人是间歇性的,杀人前没发病,杀人的时候发病了。
韩莉说于水那次,被判刑五年,不过,于明琪不断花钱,最终让于水只在牢房里面住了两年,就被放出来了。
我听了,不禁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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