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以后,涉案犯人全部收押,崇祯看着杨乐的统计密报,思忖良久,问道:“依据新法,聚众斗殴,扰乱变法,慈罪刑,该当如何?”
“回皇上,首恶与主凶斩立决,从犯视其轻重罚没、苦役。”
“首恶与主凶有多少?”
“详数还在进一步确认,推测当在一百名以上。”
“从犯呢?”
杨乐踌躇道:“臣大体算过,仅地主的家丁、家奴、护院,就在三千人以上。加上其余到来的明军,大约五千人不止。”
崇祯沉默了。假若这是一场战争,就是死伤上万人,也不会有任何人三道四。可这是变法刑杀,是国法杀人,三五十还则罢了,一次杀数百名、甚至数千名人犯,这实在是旷古未闻。崇祯第一次感到心痛。但是,不这样做,后果只有一个,那便等于在实际上宣告变法失败,大明回到老路上去,国家的财富,上不在君,下不在民,都在中间这些勋戚富绅身上,不能从他们手里拿到银子,大明将一步步走向灭亡。这是崇祯绝对不愿走的一条路。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古饶典训。前者有可能带来动乱与亡国相比,自然是要冒一个风险,而避免一个灭国灾难。杨乐敢杀人,也一定想到了这一点。
崇祯收起思绪,猛然问道:“杨爱卿,你有何想法?”
杨乐也一直在沉默,见崇祯问他,便毫不犹豫的回答:“臣以为,高风险,高回报。变法必有风险。风险与亡国相比,此险值得一冒!”
“好。得好!我们是不谋而合啊。就这么定了,主犯杀无赦,从犯流放戍边,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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