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让我感到尴尬:“很抱歉。要不我去把林绢”
“不用,就这样吧,明天我们总会见面的。不如先说说你在这里干什么,”抬头深吸了口气,在一阵混合着雨后湿泥和草丛味的风吹过的时候:“这么晚,我一个人出来走走,没想到会闻到一个陌生女人的味道,你在我的院子里做什么,小姐对了怎么称呼。”
他的话算是比较得体有礼,不过那种语调显然不是,我觉得自己就像个被当场逮住了的小偷,而他是那个不动声色却依旧让人感到盛气凌人的警察:“我叫宝珠,珠宝的宝,珠宝的珠。”
“有意思,这名字让我感觉像抓了满手的钞票。”
“确实很俗。”我想我的脸好象已经开始涨红。这真是个很直接的男人,直接到几乎无礼,并且他对此一无所知。
“我是说我很喜欢这名字。”紧接着的这句话似乎完全冲着我心里的想法而来的,我因此扫了他一眼,然后听见他又道:“我叫周林,森林的林,周铭的弟弟。”
我不自禁多看了他几眼。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周铭的弟弟,以前听林绢谈起过,周铭有个比他小十五岁的残疾弟弟,一直生活在国外,几乎同他们的家庭没有什么往来。而我没想到过所谓的残疾是指他根本没有眼睛,并且听他的口气,他似乎对林绢比较熟悉。
这时似乎感觉到我的目光,周林的脸朝我转了过来,这让我不得不赶紧移开我的视线。要知道能够直视他的眼睛实在需要一种无比的勇气,所幸,我得再说一次所幸,这个男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林绢怎么对你说来着,她是不是说这地方没人会来,因为它的主人早在几年前就搬走了,像摆脱一只蛆,所以你们可以在这里过得很自在。”
我的脸再次烫了起来,因为他说得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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