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款式用料都有些旧,想来是缅邦那边的服饰,穿上这个进去至少不会太显眼。
一个馒头大的军用信息机,现在科技远没有后世发达,只能接收发送信息的信息机做到这么大已经不容易了。并且那边还没有基站,暂时用不了。只有等大队伍到了之后后勤建立好临时基站这玩意儿才用得上。
一支沙鹰手枪,三个七发弹夹。一柄三棱军刺,看起来是旧的,上面甚至还有发黑的血迹残留,刃口也被涂成了黑色。着军刺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林夕却能感觉到它的锋利,这绝对是杀人利器!
接下来,一个有些年代的玉佛、半新不旧的钱包,钱包里甚至还有半新不旧的照片,以及十来张缅邦当地货币。林夕看着上面巨大的数额,好一串零!不由咂舌。包里甚至还有一双半新不旧的a货勾勾牌运动鞋,尺码刚好是林夕的。
看林夕嫌弃的样子,胖子忍不住对他说,“那边的人就是这个样子,你要扮演那边的一个商人的儿子,必须要这样!再作怪我把你扔下去!”
林夕这才老实了,利落的把衣物佩饰换好,自己的东西只留下了手指上看起来像指环的金针。
胖子给林夕检查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就开始给林夕脸上涂油坭。
“那边的人普遍偏黑,而且轮廓分明,颧骨较高,你不化妆去,实在是太显眼了。”
二十分钟之后,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缅邦人出现在了林夕面前。瘦弱但阴霾的脸上,略微有一点棕色的眼睛。
“这家伙看起来不像是个好人啊……”林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懒懒的说。
“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调整一下,来,头要低一点,你很高,比扮演的人要高十厘米!当然一般人不会注意到,你需要缩起一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