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利益,便是“集体论功”。
“集体论功”可以说是秦时二十军功爵位制又一先进之处。
商鞅变法之前,功劳大多是计在将领身上。
这显然会有许多问题:
比如将领不顾部下伤亡,为了胜利和功劳可以用部下尸体去填。
比如部下明白胜利和功劳与自己干系不大,于是消极保命士气低落。
若是以集体论功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每战不只是简单的取胜就行,还须己方战损低于杀敌数才计功劳。
这迫使为将者不得不想方设法保存部下生命。
这又会反过来团结部下奋勇杀敌形成良性循环。
所以,沈兵劝降了百余名骑兵并将这功劳分出去,其实并非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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