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真够她好好的饱餐一顿。
喝了这么多人的血,她的皮肤不仅白嫩光滑,还很有血色。
她擦着嘴角的血迹,立于月华之下,道:“林君言,死了这么多人,我看慌不慌?!”
华城的夜晚花灯如昼,最热闹的还数杏花巷中的莺燕楼,这里爆满了不同年龄的男人,只见几十个男人堆在二楼的楼梯间,异口同声的呐喊着“李斯斯!李斯斯!”
而一楼大厅的桌席上还传出杂杂碎碎的声音:“快请李斯斯,大爷可等不及了。”
楼上的老鸨站在一群守卫后面:“不要挤不要挤,李斯斯一会儿就出来。”
而阁楼里的李斯斯,正泡在一缸玫瑰浴中,水雾茫茫,香气缭绕,旁边的丫环把一片片花瓣往她身上洒,李斯斯轻轻的抬起手,慢慢的让水滴一寸寸浸入皮肤。
楼下这群男人几乎要把莺燕楼吵翻,就是这种风尘烟柳之地,才引得这些男人失了德性。
这时候,远处传来夜莺般的歌声,歌词里唱到:“离愁,离愁,那深秋,再回首。离别恨已过几秋,上红楼,交杯酒,执子之手。紧握那颗相思豆.。”
一首凄婉的《胭脂泪》越来越清晰,歌声越来越近。
听到这歌声后,所有的男人都安静下来,四处张望着,寻找着歌声的出处。
忽然间,楼顶垂下一条红绸丝带,所有人都抬头看向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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