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刚那天刚提出这建议的时候,就被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 恨不得地底下裂条大缝他好钻进去。
可陈静说的又太神了,他平时就觉着幺妹这孩子不简单。
倒是陈静给他出主意,不如别带幺妹进去, 省得小孩说的话他们不信,干脆让他把字据拿出来给幺妹辨认一下就行。
可那是证物,他能随便往外带吗?这可是工作纪律!
得,陈静被他左一句“纪律”右一句“原则”气死了,这不行那不行的,那你有本事就把孩子带进派出所去呗。
幸好,他的建议被县局的领导听进去了,大家秉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反正大不了就挨顿骂,表明他们真的想尽办法了,走投无路才找小孩的……搞不好,万一,恰巧,瞎猫碰上死耗子,把案子给破了呢?
那不就是大功一件了?
所以,带进证物室的只能是一个人,陈静都不许跟进去,而胡峻是仗着小孩子身份强行跟进去的。当然,他们这群孩子的底儿,局里早就查清了,确保跟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形成书面材料让市长签过字的。
“就是,谁不知道那王满银不是个
东西?”欠条不是他写的还能是谁?
“小娃娃你可别乱说,再好好看看,仔细看看,这分明就是一个人……”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