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代价最终还是要江飞宇来承担,谁让麻烦是江飞宇惹出来的。
当然了,如果代价太大的话,江飞宇宁愿直接撕破脸皮。
大不了,把那几家店低价转让给老贝的亚马逊,老子不去你那边上市了。
“第一嘛,这活你以后肯定是不能再碰了,这是基本要求。”
“第二,我的金主还没想好需要你回报什么,就当你先欠我们一个人情。”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飞宇科技必须给那边的监管部门一个交代,或者说是投名状吧!这也是我们能够摆平这事的先决条件……”
前面两个要求都不算过分,江飞宇没有提出异议。
对方提出的第三个要求,则让江飞宇的肝火冒了出来。
所谓的“投名状”,是要飞宇科技加强旗下所有平台的内容审核,屏蔽掉那些损害那边正面形象、影响
双边关系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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