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还是“一贫如洗”,但今天,他钱袋里又有了五百金币。这五百金币是阿拉贡一大早给他的,因为怕他没钱花。
有个有钱人做朋友,真好!
唐宁过来酒馆当然不是为了喝酒,他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来的,因为竞技场的缘故,这间酒馆齐聚了特维亚镇的三教九流,什么物种都有,因而他们的衣饰服装,言行举止也各不相同,颇有一种万国齐聚,互相融合又各自争鸣的感觉,简而言之,这是个文化的海洋。
山姆象个跟班似的跟着唐宁走进来,他一直沉默不语,事实上,因为差点死在这里的缘故,他并不喜欢这个地方,但唐宁提出要在这里学语言,他无法违拗,只能跟着过来。
“山姆,我们开始吧。”唐宁的兴致很高,有山姆这台人形学习机在身旁,再不抓紧时间多刷几道题,那简直是浪费社会资源啊。
“是的,大人。”山姆嗫嚅地答道。
他摊开纸,拿出鹅毛笔,从麻布包里掏出墨水瓶,开始用文字记录着唐宁手指指向的每一个物件以及物种,每记录一个,他就要用艾拉西亚语大声地读出来。
唐宁的记忆与悟性,他昨晚已见识过了,他知道只要他用标准的艾拉西亚语说一遍写一遍,一个名词就会在唐宁的脑子里生根。
这种悟性以及记性,太可怕了!
酒馆里颇为嘈杂,山姆的音量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高,唐宁亦然。
他俩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挺滑稽的。当然,他们这样说话,也会让某些酒精上头的人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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