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定下的规矩,民告官,滚钉板,若能滚完不死,陛下自会亲耳听他们诉说冤情,被告的官员官职越高,钉板越长。
状告之人只能穿着里衣躺在钉板上滚过去,但别说成功告御状,滚完之后是死是活都要看天命。
是以规矩虽然定了很久,但至今还没几个人尝试过。
这“灾民”有这般决心,显然冤情不小。
锦绣撇嘴,动嘴说说谁不会,佩服个屁,又没真上。
按理说告御状的常规流程是:先击鼓鸣冤,再滚钉板,完事儿还能活着的话再给机会将状子交到皇帝跟前。
听着不公平,但不乐意可以不告御状,京城和地方都有普通官府,有案子正常递状纸都有人审。
告御状呢,那是要面见天下至尊皇帝陛下的,哪能简简单单就见得。
否则皇帝也不用干别的事了,就整天去听百姓们排着队诉苦吧。
正常情况下来说,平民百姓并没有当众指责官员的机会,更别说是涉及太子之尊,他们刚刚闹事的时候就会有官差把人带走。
但今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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