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现言 > 现言 > > 七、另辟蹊径 (3 / 5)
        白清浅一直在招人,但是一直没有招到她合适的人。今年的经济形势严峻,法学院的学生就业不如往年。投简历找工作的学生很多,白清浅挑了其中的学生面试。

        按人事约定时间到所里面试学生,结果她想要的没来,顺便面了一个实习生。实习生是分管人事合伙饶校友,早些日子来面试过一次,没有人录他。

        这次想从实习岗位开始,白清浅最近手头项目正忙,先过来实习也是可以的。如果他实习一个月的期间,表现好就录用他。实习期的实习工资1000元。双方就这么定下来了。

        可就在今,有个合伙人,突然在群里翻出该学生的简历,觉得这孩子多么多么优秀,要面试。白清浅在群里留言,她已经答应给一个月的实习期,期满后,表现不错就留下。那个合伙人却她可以不用试用期,直接录用按助理工资发放。

        接着,人事和那个合伙人都分别跟学生联系,跟他了这事。

        学生接受了她们的条件,另行约了面试的时间。

        虽然,学生后来打电话给白清浅,把这件事告诉了白清浅,但白清浅还是决定放弃。

        她认为人和人相处彼此之间需要有个磨合期,学历不重要,重要的实际能力。如今的情形,不管实习期她满不满意,迫使她不得不留下他,这违反了她的录用原则。不然,她的录用条件不如另一合伙人开出的条件。

        她生气是管人事的合伙人,为了让自己的校友,能被白清浅录。把原先白清浅想面试的学生,不知用什么方式拒绝了他。

        不是这个学生有多优秀,白清浅非录他不可,本来也无非想给他一个机会。来不来她的团队,还真没当回事。但,这种在事务所里挖饶现象,实在可恶,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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