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科幻灵异 > 侦探推理 > > 第144章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3 / 4)
        未来互联科技肯定还会继续进一步发展,可以出卖的人权也会越来越多,而这些权利传统科技时代是不许交易、也没法定价没法卖的。互联的免费,是建立在一手给你看盗版、一手交权的基础的。如果没看到这个一手交权,那么投资人对互联行业的想象空间限,会超过全人类所能够出卖的述权益的总价,那泡沫是肯定要崩的。”

        道理很简单,传统法律和商业模式下,人的很多权利是不能处分的,所以自杀犯法,卖自己的器官也犯法——如果不犯法的话,会加重强势者对弱势者更重凌ru程度的剥削,如会导致器官和人口贩卖行业的猖獗。

        所以,哪怕一个人要饿死了,在现代法律下,他还是不可以以贩ai人口的形式卖shen的,现代明不允许奴隶交易。

        同理,互联的盗板红利,相当一部分是让传统科技和法律环境下,无法出卖自己尊严、隐私、人格的人,有了一个用隐私尊严人格来换取白看白漂的交易渠道而已。

        最直白的例子,后世司法考试的论述题也考过了“全身棵体聊”既不算卖y罪,也不算传播隐晦物品罪不录制、以流媒体形式存在的不算。如果是存下来复制贩售的,那跟卖猫片一个性质了,依然定‘传播隐晦物品牟利罪’,因为本条‘物品’要件的定义,是必须具有可存储性和可复制性的。一对一聊完之后数据灭失了的,不算物品。

        这是当初某一年司法考试科目四最经典的神来之笔,一个学法律的,你也得答得出‘流媒体不具备物的可存储性和可复制性’这些互联专业技术术语,才能拿全分。只懂法律没有技术常识的纯科生,当年在这个得分点基本全军覆没了。

        可见,有了互联,很多原本犯法不能卖的东西,都能擦边球稍微卖一卖了,虽然还是有规矩的。

        所以,这个想象空间,终究是不能超过全人类的人格权和隐私权被充分计价后的总价的。

        只不过98年99年互联狂热时候的投资人们,压根儿没机会算一算“全人类自愿卖人格尊严和隐私、羡慕嫉妒他人的这些负面心情,一共能卖多少钱”这个问题,觉得这个数字是无穷大的。

        但顾鲲当然知道。

        因为后世那些盗板产业总规模能盗到多大、意味着其覆盖人类的隐私人格尊严权总价在多少钱。

        当那些产业纷纷变回正版的时候,那个临界点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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