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个罪名要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为李凡借钱给他们,连借条都没写一个
正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没有借条,你就不一定能讨回欠债。
但同样的道理,没有借条,你也没办法证明李凡是不是真的给过他们钱。
反正当初借出去的时候,李凡就从未指望他们还钱,那又何必要多此一举的写个借条,反倒给警方留下把柄呢?
这样的蠢事,以李凡的智商,肯定是不会干的。
所以,到目前为止,竟然没有任何李凡涉案的证据。
正如李凡自己曾经很自信地对叶九说过的那样:我就是个生意人
叶九甚至猜测,这也是沈旭东一直都默许他和李凡密切接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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