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俟戈住在四楼。品=书=网
一个带麻将桌的豪华套房。
应该说,“莫七哥”眼下是真抖起来了,以往他什么时候这么阔气过高档酒店的豪华套房一包就是半个月
自从搭上“陈老板”的线,万俟戈的日子算是彻底变了。
瞬间由屌丝秒变高大上。
公允地说,万俟戈干这种皮条生意,也有好些年了,在认识袁慧琴之前,带着两三个女孩子出卖皮肉,就已经是万俟戈主要的生活来源。
但那个时候,万俟戈只能在低档小宾馆,招待所混。
稍微上点档次的酒店,他压根就进不去。
最多就是偶尔钓到一个“凯子”,让人家带着女孩去高档酒店开房,万俟戈自己还是进不去,只能像狗一样在外边遵守,等着完事后分账。
就这样还经常被警察抓。
要不是万俟戈够狡猾,凡事都知道留一手,都够得上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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