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窖有酒,琴庐有琴。
可不论是酒窖,还是琴庐,都不过是金刀门藏宝阁中微不足道的之一而已。
她又回到了这里,三载如一梦,恍惚已百年。
三年前,合欢还不是金刀门的三老板,只是她换酒小筑中收留的一个无依无靠的落魄少年。
少年勤勉,聪颖,也很守规矩,当今世上这样既懂事又肯卖力做事的孩子已不多了,所以他向来让人感到很放心。
别人总是懒得做事,他却喜欢抢着做事。
因为在做事的时候,他就能从中得知更多的信息,从而做得更好。
可人群中的佼佼者就是这样,越是木秀于林就越是心比天高,越是孤芳自赏就越是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他起先是为换酒小筑做事,可后来顺水推舟的,到了金刀门。
那时,洛卿云本以为自己是去金刀门带他走的,却不曾想那只是合欢为了骗她去而设的一场局。
上一次,为了合欢,她已见过了金刀门的藏酒之地,宝地。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天底下已再没有什么会比整间屋子的百年陈酿更加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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