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好自行车,看了眼黑着的厨房,吴秀琴不由庆幸自己接下了雷记,决定了和雷磊搬去镇上住。不然以后她是白天要在镇上忙饭店,晚上回来还要伺候一大家子呢。
打算今儿晚上就提出来,因此她什么都没说,洗了手,卷起袖子就进厨房忙了。
晚饭桌上,是雷磊提出来的。
雷大山雷强没说话,梁招娣纳闷的问:“去镇上住干啥?去镇上哪有在家里方便,米面现成的,蔬菜地里就有种,去镇上吃菜不方便日日回来拿,少不得要花钱买,浪费那钱干啥?”
雷磊道:“我现在在隔壁镇子干活,回家太远了,去镇上早上我都能多睡会。要是碰上赶集,也能帮秀琴一点,秀琴的包子做的这么好吃,要是逢集肯定忙。”
倒也是。
梁招娣点头,道:“那就逢集前的一天晚上去镇上好了。”
雷磊并不是跟家里商量,他是做了决定,跟家里说一声而已。因此他拿着馒头咬了一大口,含含糊糊道:“就这么说了,我们明早就搬铺盖走。”
这什么态度!
眼里还有她这个当妈的吗?
梁招娣心里不满,但眼下是好不容易才叫儿子媳妇接了镇上饭店的,因此气憋的脸都红了,最后才幽幽道:“我这得了绝症,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养儿养女的有什么用,到头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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