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亏心的说,当年一起在高阳书院念书的孩子们,到了那个年纪,哪个没有喜欢过浓浓,小姑娘长得是最好看的,性格也好,聪慧中带着分狡黠,念书骑马次次都是最优秀的,只要眼睛不瞎,谁会不喜欢她。
就连他自己,也偷偷喜欢着浓浓,但他知道,那不是爱,那是一份在没有遇到自己的小丫头之前,一份对爱情似有若无的向往的美好。
那份美好,在平日无事的时候,可以当做怡情的调味,但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被割舍而去。
但扶老大不是,扶老大爱浓浓,要比阿景还要爱。
为了浓浓,扶老大能够入仕为官,做自己最不喜爱的勾心斗角,蝇营狗苟,都是为了她。
有朝一日若是传出扶老大起兵造反的消息出来,他都相信是为了抢浓浓而起的。
他没扶老大这份魄力,也幸亏他的小丫头还没人发现她的光芒。
处理了紧急的事情,顾六就跟扶老大告假,回他的草屋藏娇之处,找他的小媳妇去了。
气的扶老大那个单身狗,私底下不顾公子文雅,骂骂咧咧的念了他好几天。
“阿嚏”顾六擦了擦鼻涕,笑着自言自语道:“肯定是扶老大又在骂人了。至于么?单身狗的羡慕啊!”
住了三年的小院就在眼前了,顾六却下马缓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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