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着了,就算我运气,找不到,我就和小桥未久浪迹天涯,走哪儿算哪儿。
这就是我的打算。
为了不让别人找到我,我把原来的手机卡给毁了,我打算好了,以后就用我给小桥未久办的那张手机卡。
我马不停蹄地一连走了三四天,不改住店,累了困了,只是在车里睡,吃东西也是让小桥未久去买。
一直到离开了本身,我才敢住旅馆,但是,我也尽最大可能不住大酒店。
我之所以这么做,一个是因为我只有10万块钱,折腾不起,
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担心那些对头找到我;
还有一个原因,我担心是公安当时搞错了,没有查明真相。
当时没查明不代表,以后查不出来,一旦他们查出来了,我还得被抓。
我认为这个可能性比较大,千里马还有失蹄的时候,就算公安也不能什么事都不搞错。
现在既然逃出来了,就不能再回去了,我可不想蹲大牢吃窝头,我必须得万事小心,尽露不让人家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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