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震惊之余,奥古斯都也意识到,这本书没白看,看这一会儿,不知道省了多少翻阅史料的时间,也更加坚信任用凯特琳是一个非常英明的决定。
紧接着,书中又指出波兰选王制是以下几个制度的混合物:
1.邦联制和联邦制:地区有广泛的自治权。然而它很难称联邦为邦联或是联邦,联邦政体是它们两者的混合物(中文通称“波兰立陶宛联邦”为“联邦”)。
2.寡头政治,只有施拉赤塔——约占人口的10%——拥有政治权利。
3.贵族民主制,因为所有的中喰议会贵族在权力和特权上人人平等,而且瑟姆可以在重要事情,如立法、外交事务、宣战和税收上否决国王。
4.选举君主制,因为君主由施拉赤塔选举,是国家元首。
5.君主立宪制,因为君主受限于女修道院条约和其他法律,而且施拉赤塔可以违抗所有他们认为不合法的国王下达的命令。
看到这里,奥古斯都因为前文提到的特点而产生的对波兰选王制的恶感少了几分。虽然是少数人的民主,但是在这个时代,相比其他各国,波兰的民主政治可以说是非常的先进了。只可惜这时的欧洲真正需要的并不是民主,尤其是波兰。
再往下,又开始讲波兰选王制的优势。奥古斯都觉得有些迷,书名不是讲弊端吗?怎么讲优势了,难道是欲抑先扬?
内容无非是讲在绝嗣的情况下保证王位顺利交接而免受列强干扰、君主不会因权力过大而胡作非为等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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