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清史民国 > > 085——必不可少 (5 / 6)
        以一块砖茶,换一只羊或一头牛的事屡见不鲜。

        俄国有位蒙古学学者阿·马·波兹德涅耶夫,他曾奉俄国沙皇和外交部之命于1892年前往蒙古地区调查蒙古的行政制度和现状,并同时研究俄国对中国的贸易关系。

        后来阿·马·波兹德涅耶夫以日记形式写作了《蒙古及蒙古人》。这本书的中文译本,贺建昀是读过的。

        在《蒙古及蒙古人》第一卷中,就记述了当时砖茶作为货币在蒙古地区流通的细节:“汉人赴蒙经商,须在札尔古齐衙门领取经商执照,最高价格为六箱半砖茶,合近100个卢布”。

        住店、吃饭甚至嫖妓,也用砖茶付账。

        “库伦一间客房连饭费一昼夜付一块砖茶,合60—65银戈比”、“男人与女人到低等旅店开房,一般付半块砖茶(合30—35戈比)”。

        库伦买卖城里各种日常用品也使用砖茶交易。

        “木材商每年出售木材价值三百到六百箱砖茶”、“一个南瓜,半块砖茶”、“一普特干草卖到二块砖茶”,“蒙古妇女夏天到森林里采浆果,她们将这些浆果装进小桶里出卖,大约八至十俄磅为半块砖茶(即三十二个半银戈比)。”

        《蒙古及蒙古人》还披露:“过去蒙古有些地区非常落后,蒙古女人地位很低,一些蒙古人通常以一、二箱砖茶(合16—32卢布)就将自己的女儿卖掉,从而造成她们的堕落。”

        还有文献记载:“此间土人,向娼妓寻欢,均给以砖茶为代偿,尤以川字牌砖茶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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