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事·战争 > 抗战烽火 > > 第九章 实物奖励与间谍能力 (2 / 5)
        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

        广义来说,间谍是指从事秘密侦探工作的人,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密探,间谍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采取非法或合法手段、通过秘密或公开途径窃取情报。被派遣或收买来从事刺探机密、情报或进行侦查活动的人员。

        最早具有这个义项的字眼是“谍”。

        “谍”的历史非常悠久,据《左传》记载,夏朝时就已经出现了“谍”:“使女艾谍浇。”

        夏王朝被后羿和寒浞取代,浇是寒浞儿子的名字,后来复国的少康向浇的身边派出一个叫女艾的间谍。这是我国有记载以来的第一个间谍。

        根据工作目的地不同,间谍大致分为军事间谍和工业间谍(或称商业间谍)。有时,间谍为敌对双方同时服务,称为“双料间谍”,又称“双面间谍”。

        于冷战时期,苏联和美国(及其他可能的国家)也极度地使用间谍,以收集关于核武器的秘密情报。

        但在现时,间谍手法则是用来对付那些,被视为是“恐怖份子”的毒品走私交易。

        在这三十年里,美国不断地提高自己国家的间谍技巧,来盗取与控制敌方的情报。

        随着现代的技术迅速发展,举个例子,像尼克松总统使用窃听器一事(俗称水门事件),和里根总统运用梯队系统和ivore手法来防范敌人的间谍入侵,包括监视所有电子通讯仪器(例如手机、语音讯箱和电邮等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