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事·战争 > 军旅生涯 > > 第九十七章 必要时可以随意开火? (1 / 7)
        由于陈一有要事在身,也没有跟唐安国做过多的寒暄便离开了。

        陈一赶回警局已是黄昏。

        局长李云山的“猎捕”计划便是在夜间进行。

        此时,四十七名警员早已准备就绪,就等着陈一、寒墨、江冲、林超四人“逃”往狼牙山。

        按计划,那四十七名新警员与陈一等人是不能照面的。

        那些新警员必须仅凭瞄一眼陈一等人的照片来进行抓捕。

        陈一等人先行出发,三小时之后,他们面临的便是四十七人携武器的追捕。

        且不说是“逃亡”,单凭警局至狼牙山就有小二十公里的路程,全程不能求助与他人,就更不能使用交通工具了。

        长跑二十公里,又是个体力活!

        好在陈一有“耐力”技能的加持,而其他三人也是新兵中的佼佼者。

        二十公里的路程虽不是小数,却也难不住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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