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凡诺维奇,带着队伍,回到那栋有密道,又大又高墙厚屋的老宅,把昨天中午关进去的那些乡绅,从尸体堆里巴拉出来。
咦,他们竟然全活着,比之前的预料要好的多,
约凡诺维奇心里评估一下,这些人,平时也是见过血,甚至杀过人的,甚至不止一次杀过人。
所以,不能把他们当小绵羊,要把他们当成和自己一样的,嗜血狂魔,只不过由于机缘和理想不同,杀伤敌人数量,杀伤敌人的手段不一样而已。
“各位,我要祝贺你们,因为你们活着。”
约凡诺维奇,笑眯眯的站在他们面前,身上是一层又一层的血迹,黑色的,紫色的,深红的,鲜红的。
这是不同颜色的血迹,是沾染的时间不同,从而呈现不同的红。
“你们也要祝贺我,因为我已经把尼什城堡打下来了。”
这些士绅,看到这千把士兵,看到这些血迹斑驳,看到这些赤红的眼睛,就知道所言不虚,尼什城堡,九成九已经到了他手中。
“祝贺,祝贺,祝贺三爷打下尼什堡。”
两天前,约凡诺维奇在他们眼里还是“钱多,人傻,好忽悠”,是小瘪三一枚,任凭他们拿捏,现在就是三爷了,连三哥这一辈都直接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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