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确实。”男人原以为李白会如邻居们的小孩一样,十年寒窗苦读,等待金榜题名,但他对读书丝毫不感兴趣,每每挑灯夜读,便呼呼大睡。之后,男人便让他学习屠宰之法,有多年男人做屠夫的经验加持,不出三年,他便可游刃有余。但他对此还是毫无兴趣,不但抱怨血腥味儿十足,而且觉得操作技巧甚是麻烦。男人不止一次烦恼他以后的生活,如此闲逛、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怎会有好娘子心甘情愿跟随于他,难道他的后半生要孤苦伶仃、老无所依吗?
女人将手轻轻的搭在男人的肩头上,男人抬手,拍了拍她的手背。两人双目相对,面露微笑。
李白侧卧于床榻之下,心却飞到了千里之外,他从未如此期盼朝阳初升。
翌日。
长安城内的鼓声一响起,李白如诈尸一般坐了起来,从床榻下的箱子中拿出了两锭黄金,接着,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便出家门了。
第一件事,便是挑选一匹快马。第二件事,便是买两坛好酒,若只是为了赶路,未免扫兴。第三件事,便是换一身略微轻快的棉衣。
三件事完成之后,他便上路了。
出长安城,他异常兴奋。他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草原上肆意的奔跑着。他如同孩子一般爽朗欢快的笑声,引得周围人好奇的看向他,并急忙躲开他,跟他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骑上快马后,他挥动着长鞭,长鞭在空中飞舞着,并发出了令人感觉空旷的声响。
“驾,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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