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好意思地回应,“三天,习惯啦!”
女人跟上来骂道,“还好意思说出口,家都让你败光啦!以后没钱赎你出来!”
然后指着警察所,“让你和那些混蛋在这里住一辈子。”
原来男人和朋友在饭店喝酒闹事,损坏财物,被饭店老板扭送到警察所。
按照老办法,家属带钱,交完赔款,带人回家。
如果没人拿钱赎人,闹事的人只好把警察所当旅馆住着。
听到女人的话,袁公明心里猛然格愣一下,终于知道问题关键。
只研究释放的人,只研究关押的人,没有研究案件。
一个案件会包括好几个人。
简单地说,正常情况下,在一个案件里面,有的人被释放,有的人还被关在警察所。
这样的案件就应该重点调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