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死于“法”比死于“饥”强,死于“饥”者是个“饿死鬼’,死于“法’,者还能落个“饱死鬼”。
当灾荒残酷得使饥民只能在两种死法中选择时,挺而走险无疑是最佳选择。所以人们当土匪都是被逼上梁山的结果,要么你饿死,要么你就抢东西,当土匪。
传统上,只有逢荒年乱世的时候,这样性质的土匪就比较多一些。其中大部分一旦有了生计或者年景好一些,就会“放下屠刀”,从事原来的行当。
其他的土匪可以以所从事活动性质或身份的不同划分,可以划分为积匪、义匪、兵匪、外籍土匪和政治土匪等不同类型。
专门从事抢劫烧杀、子继父业的,是为积匪。
义匪是指那些颇具正义色彩的侠盗,他们奉行“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信条,但是,这些人在“杀富济贫”旗帜的掩护下,又有着先天克服不了的缺陷。
旧时代,一些被裁撤的军队、溃败或哗变的士兵因生活无着而沦为土匪,以及脱下军衣、换上匪装,为非作歹的士兵,是为兵匪;
外籍土匪主要是指为本国殖民侵略政策服务但又在中国境内横行无忌的日本人和在中国进行不法活动的白俄匪帮以及朝鲜土匪。
如果以土匪活动的地域特点来划分,则有横行于沿海的海匪、混迹于湖泊港汊的湖匪和啸聚山林的山匪等不同称呼。
政治土匪一般是指那些带有政治色彩的匪帮。他们为了寻找政治出路,过荣华富贵的生活,往往为一些在野或垂死的势力所收买、扶植,除给以金钱武器外,还授以军职、军衔,给以军队编制和番号,用以参加争夺统治权的战争,因而由单纯的抢劫土匪演变为政治土匪。
这种现象,在近世中国,屡见不鲜。白党统治集团也是如此。为了扩充自己的实力,他们收抚各地土匪,或组成“民团”,或改编为“国防军”,这些土匪怀揣白党颁发的委任状,极端敌视人民、民主和进步的土匪,用以屠杀进步人士,则称为政治土匪。
在抗日战争时期,除极少部分的土匪头目各自为战,曾经和鬼子进行过战斗,多少有一些中国人的骨气。大部分不但没有抗日,更有甚者,各地汉奸应运而生,到处组织网罗土匪,居然悬挂太阳旗,投靠日本人而且还经常骚扰抗日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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