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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避难(三)(鲁宣公二年,公元前608年,春秋第一百一十六年) (2 / 4)

        提弥明向着大厅内的赵盾大声说道:

        “大臣侍奉君王喝酒,如果超过三轮敬酒,就是失礼的表现——,盾!吃饱了就走,为何向国君拔剑?”

        过去,根据当时的周朝的礼制,君王和臣下喝酒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正规的宴席,大臣们脱了鞋子登上宴会大堂,不一定按照爵位和等级排列,由君王根据自己宴会的目的来安排,而且并非只饮三杯酒结束,可见正宴还是比较随便的,君臣同乐,这是公事。

        而另一种方式就是小宴,意思就是:私下朋友之间的小酒。这样的小宴,一般臣下不应该和君王敬酒超过三杯,为什么?就是避免私下与君王发生更多的交流,小宴,这是私事也。

        也就是“私不废公”的意思。

        当时周朝很多的礼治还是很有道理的。

        你说,如果君王和某个大臣不注意这些小节,整天的在一起喝小酒,最后成为了弟兄,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发生了,而这些事情往往绝大数都不是好事。所以,臣下与君王小宴,敬酒不能超过三爵。

        提弥明,就是运用这个制度来告诫赵盾。

        赵盾恍然大悟,幸亏提弥明喊的及时,否则,不用等自己拔剑出来,恐怕就是一团肉泥了,顿时赵盾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楞在了堂上。

        当提弥明说完,看着赵盾愣珂珂的坐在那里看着自己时,就直接走到了赵盾的身边,将赵盾搀扶起来,赵盾此时突然明白什么意思了,两个人都是驰骋疆场的大将,而且也是多年一个战车上的搭档,彼此一个眼神,就知道危险将至。

        赵盾惊慌的连鞋子都来不及穿了,在提弥明的搀扶下快步走下了宴会大厅。

        晋灵公一看,赵盾被提弥明突然给扶下了大厅,还没有来得及下令让埋伏的甲士们出来,便急声“嘘——”的一声,象小流氓一样的吹了一声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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