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十岁开始,迪蒙便在阿卡德家做这个牧羊的工作了,一件羊毛斗篷,一根赶羊的节杖,一个装着杂物的挎包,便是他全身的行头。
牧羊是一个古老的职业,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圣人贤者都曾当过牧羊人,以至于现今社会中,好多“双眼不能辨羊草、十指不曾摸羊鞭”的身居高位者,都在厚颜无耻的将自己比作“好牧人”!
迪蒙从来没有自称过“好牧人”,然而他却实实在在是整个东部旷野最好的牧羊人,他的羊群里虽然没有凶恶的猎狗,羊群却从未失控。
只要他走在羊群之中,羊群就会自动围聚在他的身旁,他手中的羊杖从未对羊群挥动一下,羊群却能听懂他的命令,他要走的时候,羊群就会跟着他走,他要停的时候,羊群就会跟着他停。他知道哪里有最好的草,他知道哪里有最好的水,因此羊儿们都乐意跟着他,山里的动物都识得他的气味,野鹿野獐,不会与他的羊群争食,野牛野马,不来与他羊群争水,就连豺狼虎豹,见到他也望风远遁,不敢觊觎他的羊群。
牧民如牧羊,牧羊亦如牧民,宰牧天下者,舍我其谁!!!
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迪蒙放倒了赶羊的节杖,将羊群散放在山坡上,然后独自一人,躺在花草丛中,闭着眼悠闲的晒太阳。
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在远处的草丛中,他像一只趴在地上的土拨鼠,一点一点向着羊群匍匐前进,由于他的动作很小心,羊儿都没有发现他。
直到他爬到一只不满周岁的小羊身边时。突然一个起身,抱起那只小羊就跑,羊群里的成年羊,察觉到了小羊被抱走,开始“咩咩——”的叫。
得到羊儿们的示警,躺在花丛中的迪蒙缓缓的睁开眼,不慌不忙的拿起身边赶羊的节杖,他看了一眼远处逃跑的那个偷羊贼,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嘲笑。
从来不在人前挥动“羊杖”这次挥动了,散慢的羊儿们得到了信号,迅速集结成严整的队伍,然后朝着偷羊贼逃跑的方向发起了冲锋。
逃跑的偷羊贼还在暗自庆幸得了逞。。不想一回头时,却发现身后的羊群全都变了样,它们在头羊的带领下,排着雁形阵,向自己追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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