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
行走在南明各地之后,杜良才发现了另一间重要的事情。
律法。
南明国并没有健全的法度,这就导致在审讯犯人时,没有标准的尺度和方法,很多事情全都是官服掌权人的自己定的。
今天高兴了便处罚的轻一点,明天小妾不听话了,便对犯人狠一点。
而那些做了坏事的人也是抓住这一点,只要行些贿,找找关系,几乎就可以胡作非为了,甚至颠倒黑白也是常有的事。
杜良虽然还只是县令,但却是一品县令,当朝除了皇帝外最大的官员了。所以这一路走来,杜良断断续续破了很多案,同时也罢免了很多一大批地府官员,尤其是以地方县令居多。
而每处置一个官员,杜良的脸色便铁青一份。
走十个地方就要处置九个官员,还剩下一个是直接砍头的。
杜良虽然能处置老的官员,但是等他走后,新上任的官员又会如何呢?大部分依旧会走老路。
这倒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南明国没有健全的律法,这样的问题就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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