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约翰想到克劳斯倒是有一把传承了两个世纪的收藏品,一般是作为秋猎等社交场合佩戴的佩剑,平时基本没有动用过,就收藏在海森赛尔庄园他的房间,这一次去雷姆镇倒是没带着。
约翰想来倒是可以把这剑拿来试试。
毕竟这似乎是一位神圣帝国旗下某王国侯爵的随身佩剑,是请宫廷铸剑师打造的精品,传世两百年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性。
马车上,约翰对身边的克劳斯说:
“少爷,可否将您那把尼古拉斯侯爵的佩剑借给我,我感觉最近剑术有一些突破,需要一把趁手一些的单手剑。”
“是吗!那恭喜你约翰,那剑是你的了,作为我对你剑术进步的礼物。”
果然克劳斯毫不在意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所以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欢收藏这些,相比刀剑什么的,他更喜欢名画美酒和美人。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初的主人跟他名字相同罢了。
尼古拉斯的昵称就是克劳斯,他的正式名称也是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这不是全名,贵族的全名一般都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是当初克劳斯少年时期学习纹章学的时候对作为伴读的约翰的吐槽。
对他来说,约翰是比他那个堂兄弟亨利还要亲近的人,关系就如兄弟一样,是真正可以依靠的,不要说一把可有可无的收藏品了,就是要他的全部身家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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