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她不是失忆,就是躺在床上。
真的算起来,他已经快有10年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他还记得第1次吃的东西的时候的那种滋味。
那个时候是在燕京的一个边境的村上。
他穿着一把太阳伞,下面铺着一张草席,中间抱着一个巨大的兔子。
这个兔子是从一个店上买的,色香味俱全,金黄的颜色,从头到脚的烤的十分的熟透,又嫩,又滑的口感,肉,吃起来入口香甜。
味道鲜美!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兔子就是她的最爱!
在她啃着第1只兔子的时候,遇见了那一个人。
那个时候他正好到他的封地去巡逻。
那个时候的自己,一直向往自由,完全没有把这个世界,当做自己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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