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饭的过程中,林彦一直保持着绅士有理,再加上他长得英俊帅气,全锦绣立马就把他划进了上门女婿的行列。
父亲年纪大了,她也到了适婚年龄,她也该找个合适的男人带回家。
全锦绣因为从小被父亲带大,性子大大咧咧,带着几分男性思维。
当初的颜邦就是接受不了她这副又像哥哥又像姐姐的样子,死活不同意和她在一起。
颜邦在全家待了五年,全锦绣哄了他小三年,最后就是捂不热颜邦的心。这要换成其他妹子,肯定早就伤心死了。
但是全锦绣可不是一般妹子,她见颜邦死活不同意,她立马也换了目标。
她择偶的人生格言是,男人千千万,不行咱就换。
所以对异性,她一惯禀行的就是,看得顺眼就上,对方不同意再说不同意的。
和林彦,她也没有直来,而是在跟对方吃了三次饭,打了四次球,骑了五次摩托,摔了六次跤后,她才征求对方的意思。
她像个哥们儿一样,打完球,两个人都一身的臭汗,她突然拍了拍林彦的肩膀,“喂,我觉得你还挺不错的,要不咱俩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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