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天气就应该裹着毛毯去在壁炉旁边安静的看本书。”小蒂姆·哈达威瞄了眼外面的天气。
徐轩静静的看着他不说话......
小蒂姆的脸色逐渐泛红:“该死的。。你这是什么眼神?”
“好吧,我误会你了,”徐轩耸了耸肩:“我以为你会告诉我,这种天气就应该裹着毛毯去在壁炉旁边泡妞?”
“法克!我也是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读的不多而已?”
“而已?好吧......”徐轩再次耸了耸肩,毕竟都无所谓的不是吗?
小蒂姆住在郊区,并不是曼哈顿,他要先把徐轩送回家。
在美国的很多大城市里,有钱人反而喜欢住在郊区,而市中心倒是很多穷人和流浪汉。
说来惭愧,徐轩也住在市区,还是曼哈顿,这么一想岂不是穷人中的穷人?
其实纽约还好,像加州比较过分,好莱坞的明星富豪们很多都住在马布里那块。而纽约这边最有钱的人像多兰就是住在从第五大道向东、列克星敦大道向西的地方,这里也是纽约最昂贵也是最受欢迎的住宅地区域,被称为纽约的“黄金海岸”,这里居住着纽约最富有的人群,是真正的富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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