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杨怀朔眼神四散,“我会延后审讯,等找到了足够的证物再开庭。”
“如果找不到判罪的证物呢?”杨苏棣将杨怀朔带来的报告书翻到一页,指着说,“里面写得很清楚,没有找到任何判决有罪的证物。”
“没有证明他有罪的证据,难道就有证明他无罪的证据吗?”杨怀朔反驳道。
“有罪才需要证明,无罪则不需要。”杨苏棣说,“而且那晚他拥有不在场证明。千花场馆的案件发生时,李铭已经回到酒店。街上的摄像头已经提供了他无罪的证据。”
“这根本算不上不在场证明。”杨怀朔眉头一拧,“只要他有同伙,就可以做到。李铭的同伙在场馆杀人,他自己则负责千花酒店的部分。”
“一个人要怎么无声无息地杀死几百人?”
“在晚餐里或者酒店的水库里下安眠药。”
“尸检报告里可没有写发现安眠药的成分。”
“那就是团伙作案,一部分人联合起来杀害另一些人。比如说住在同一间房里的人就有机会趁别人睡觉的时候动手。酒店又没有被封锁,他们完全可以杀人之后立刻从后门溜出去。”
“大多数人死于失血过多。他们的四肢是被扭断的。你觉得要多少人才能在一晚上扭断几百人的脖子和四肢?”
“说不定是什么机关呢。绞首架之类的……又或者酒店里根本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有某个组织在9月22日晚绑架了被害人,并命令他们互相绞首,成功的人才能活着。在第二天上午又重新送回酒店里。李铭是组织的一员,也是他们的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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