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灵异 > 悬疑小说 > > 二十六.无罪判决 (2 / 7)
        “可苏怀琴已经确认于三年前自杀。”法官不动声色地翻阅着资料。

        “或许是她的亲人,或许是她的朋友。”李铭说。

        “假设有这么一个复仇者,他为什么要杀死其他人?”

        “我不会知道凶手是什么想法。”

        这就是恶魔的证明。李铭只是想要证明自己无罪,他不是侦探,不需要去寻找真正的凶手。凶手是谁、怎么犯案、为什么犯案都不需要他来举证。因此,李铭只要一口咬定“不知道”就可以。寻找真凶,是警察的任务。

        李铭被发现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血液,房间的浴室也没有清理的痕迹。“你在茛海港的口供里说自己晚上一直在睡觉,如今又变成目击者,这是怎么回事?”

        “在茛海港时我处于发病状态,头脑并不清楚。警官说什么我就是什么。”李铭辩解道,“现在经过治疗,已经好多了。那晚的事也逐渐想了起来。”

        “十一层楼的门把手上很多有你的指纹。”

        “我在寻找有没有生还者。”

        “为什么不往大门逃,而是在十层和十一层之间徘徊?”

        “我一开始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在做些侦探梦,想和凶手斗智斗勇。等我到了十一层,看到惨状之后,才打算从大门逃走。但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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