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那种东西的,一般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供奉它,如果到了时间,供奉不上,就等于坏了规矩,必定倒霉。
之前那几个得了好运之后发疯或者自杀的,恐怕就是坏了规矩。
他既然跟不干净的东西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自然也对这个规矩心知肚明,实在没辙了,一边看表,一边才勉强说道“我我一开始也不知道,真这么灵啊就还五分钟了,哥,我跟你叫哥还不行”
我还来了兴趣“五分钟嘛,你说的快点不就行了听说那玩意儿挺贵的,你是怎么弄到的”
女婿犹豫了半天,这才说道“是是我捡来的。”
捡来的我跟程星河对看了一眼,这就有点稀奇了。
再一问,什么捡,原来是偷的。
女婿原来干过跑腿外卖,不过他是个皮笊篱命,不动脑子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好,而是习惯性的找了偏门干了这一行,他就知道,这一行其实很容易偷到快递和餐。
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可倒好,专门捡着自己人下手趁着别的骑手上楼,他就把骑手小车里的东西偷来,从来没被抓住过。
靠着这个副业,他也能混上点温饱,也不在乎扣考勤什么的,整天还异想天开,寻思莫欺少年穷,哪天有个白富美倒贴他,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可惜他一直没碰见瞎的白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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