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问:“什么问题?”
曾辉道:“你真娶了我妹妹必须确保妹妹幸福。”
杨华保证:“这没有问题。”
曾辉道:“你还必须拥有三十万元钱,这样才能确保我妹妹嫁给你后生活幸福。”
杨华保证:“这没有问题。”
曾辉:“我们约法三章,你在没有三十万元钱前不允许与我妹妹来往。”
杨华:“约法三章就约法三章。”
杨华为了能够娶到曾艳为了尽快攒足那三十万元钱闯南走北四处奔波。
其实杨华中了曾辉的妙计,那年头要攒足三十万元钱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少则要十年,多则几十年,等到杨华弄
足三十万元钱曾艳早已嫁人了。
杨华的不辞而别不知去向惹怒了曾艳,她发誓自己宁愿做尼姑也不再搭理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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