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往往比奴隶兵更有战斗力,他们之中,有背井离乡想要出人头地的部落年轻人,有不想做工匠或者农夫的懒汉,有想寻求刺激的部落混混,也有只会杀人打仗的老兵,他们怀揣着不同的想法加入军队,运气不好的死在战场上,运气好的,参加几次作战混点报酬,或者在战场上被杀戮吓破哩装死成为逃兵。
然后,成为酒馆里的常客,终日吹嘘着自己当初战场上的勇猛,试图换取某个部落女饶青睐,免费睡上几晚。
还有一些,会成为冒险团或者劫掠团的成员,变成荒野里人见人怕的土匪强盗。
不过起土匪强盗,刚刚抵达山谷的这一支劫掠团,谁也无法把她们和强盗联系在一起。
血玫瑰劫掠团,不,应该叫血玫瑰侠盗团才对。
一百多人浩浩荡荡进了城墙,最前面的是刚刚晋升十级影杀者的云雀,后面是两三人一排,看不出等级的血玫瑰战斗团,从穿着和装备来看,清一色的女刺客和女猎手,年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都樱
再往后,几台大车拉着血玫瑰的全部家当,还有十几个年长或者年幼的女人坐在车上,有些不安和好奇的看着城墙内的世界。
成排的奇怪建筑、不知道什么东西铺成的坚硬整洁的道路、冒着烟的被围墙挡住的工坊,还有远处那栋奇怪的城堡,让她们目不暇接。
或许是因为水流和云雀提前给她们都打好了招呼,也或许是这些草原联媚后裔,原本就对各个种族没有区分对待,所以,在看到山谷里的洞穴人、半兽人和野蛮人战士们,血玫瑰的姐妹们并没有太大的惊讶。
她们惊讶的是,这帮外族战士们,竟然不是在训练场上进行战斗训练,而是……
在排着队唱歌?
“猎矛战士个个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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