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组演讲的人,就是刚才那个蓝领男生,而他用的案例竟然就是林奕之前与孙洪比赛时的那个病人。
男生上台先简单讲述了一下事发当日的情况,以及那位病人被送进手术室前是个什么状况,再接着说了林奕出马,治好了病人。
“我今天拿出这个案例,完全是出于我自己对于中医的好奇,这几年,我们引进的国外的先进西医技术,虽然帮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配合手术治愈了很多患者,但是。”
蓝领男生转头看向约翰:“正如约翰先生所说,这些都是从外面引进回来,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接着他再转头看向林奕:“而林医生的这套中医术,完全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东西,我想以后要是能全面普及,也该是外国人来引进我们技术的时候了。”
最后这句话显然是说给两个外国友人的,看来这孩子也和我一样,把那些夹枪带棒的话记着的,林奕对蓝领男生点头表示与他想法一致。
“可笑,一根小小的银针竟然妄图与先进的科学技术抗衡,我可是有查过,如果穴位一旦扎错,很可能要了对方小命。”约翰冷笑着说。
林奕站起来解释:“的确是这样,看来约翰先生的功课做的不错,不过,做医生的,杀人救人一直都是一念之间,你们拿手术刀的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刀下手过重或者切偏,一样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威胁。”
林奕看着约翰,看他接下来怎么说。
约翰看来也觉得林奕说的有道理,并没有急于狡辩。
林奕接着说:“我们做医生的,救死扶伤是第一天职,不管是用什么技术,不管手里拿的是银针还是手术刀,能尽我们所能把病人治好,就是最大的成就。”
林奕的话音刚落,掌声就响了起来,史密斯带头鼓的掌,当初在尉迟家,他就觉得林奕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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