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宇随手就将那柄刀插进了桌子上,笔直的刀就反射着灯的一点点微光,发出耀眼的光芒。
甄宇也没去理会那柄刀,进了更衣室赶紧用特制的除味沐浴露(用以除去狼妖身上特有的味道,连血腥味也可以清除,可将那些味道稀释到连一匹嗅觉极好的狼妖都闻不到一星半点的味道。)从头到尾的洗了一遍,又将自己穿的衣服甩到更衣室的衣服堆里,换了身干净的,就立马离开。
路上甄宇没有乘车,凭着自己那非人的超能力速度,以摄像头都无法捕捉到的速度,尽可能快的闪身到了季辰家门口。
一顿操作下来,也就不到五分钟。如果将其跟离轩比,也是不分伯仲的。毕竟如果离轩不是为了追击别人,而是自己跑,使出全力,按照他的速度,五分钟可能也不要。
“叮铃——叮铃——叮铃——”甄宇连着按了三下门铃。
屋内也是自第一个门铃按响便有了回应,倒不是什么“来了来了!”,只是拖鞋与地面摩擦的声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季辰冲到了门边,赶紧开了门。
“离轩!”门还只是开了一条小缝,屋内便传出了这迫不及待的呼喊声。
“哥?哥,是你啊。”
季辰眉间清晰的见了些失落。
随之,甄宇也似有些失落,可也只是一瞬,便又挂上了那副温暖阳光的笑,还将手搭上了季辰的鼻子,轻轻的刮了刮。
“你个傻瓜,到底是饿成什么样了,才会神志不清的把你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帅气无比的哥哥认成那个丑不拉几的离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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