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侍的队长伯顿拍了一下派恩的肩膀,道:“派恩,这一次的行动就由你和爱洛斯与邓肯三个人负责。”
“是,没问题。”派恩点了下头,看向了已经出列的两个伙伴。
爱洛斯是一个女人,身高比叶牧高上五公分,是一米澳身高。她的脸是一张好看的鹅蛋脸,但是表情却像是蛋黄派一样僵硬,一双眼睛耷拉下来,看上去没有多少的兴趣。
身上穿着全套牛仔服,还有靴子。这一套打扮就算放在地球上,也还算是流行,但是在这里,却不禁显得有些怪异。她的腰间,别着两把手枪,在她的左腰处,还悬挂着一把钢刀。
邓肯则是一个不起眼的男人,身高只有一米七,比叶牧矮五公分,武器也是钢刀与手枪的结合。
“唉——,又是和派恩合作吗?实在是太傻了吧!每一次,都要听派恩的命令,实在是感觉好吃亏。”邓肯摊了摊手,表示自己很无奈。
“闭嘴吧,邓肯。派恩这家伙,除了畜生了一点,其他的都还是优点。”爱洛斯一点也不像是打圆场的道。
“行了。我们出发了。”派恩罢,便是率先朝着门口走去。
“等一下,我也要去。”叶牧叫住了他们。
人们都扭头看着叶牧,一副疑惑的模样,但都没话,因为叶牧现在的身份是他们的盟友,可除了善良的露娜莲女王之外,没有一个人信任他。
“玛莲莎是我的朋友,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朋友受苦,而不去救她。所以,我也要跟着一起去。”叶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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