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牧觉得自己的语言有一些可笑。打家劫舍和劫富济贫的差距,一个就是无下限的抢东西,然后自私自利的使用;第二个则是抢劫富人,周济穷人。无论怎么样,都是在抢,都是在犯罪。可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劫富济贫的人,往往会被塑造为英雄。
罗宾汉、梁山泊、太平国、黄巾军……好听点,这叫好汉勾当,难听点,便是打家劫舍。
村长抬起满是皱纹的脸,看着叶牧,道:“我老了。我活了一辈子了,却没活明白:什么才是对,什么才是错?我不知道。所以,你去问问年轻人吧!或许,他们知道该如何选择。”
善良的老人。
叶牧在心中默默给村长起了一个外号。让有多善良,才会在自己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还不想着通过不正当手段,让自己活下去。可有时候,迂腐的善良会害了自己。
叶牧像是一只兔子一样,一蹦一蹦,来到了其他饶面前,询问了一下他们的看法。一部分人跟村长一样,认为自己一行人,不能去破坏其他饶幸福,因为那样不就跟征粮官一样了吗?
但另外一批人,却是充满热血。人其实是很可怕的动物。一个人,不能杀人,是因为他没杀过人,会害怕、会恐惧,可一旦杀邻一个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经过一次厮杀,现在的他们还没从热血的感觉里退出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当个劫富济贫的土匪也好!
一个劝两个,两个劝四个,四个劝十六个……一时半会儿,全体村民都在互相劝导了起来。全都在商量着“好汉勾当”,甚至有一部分团体已经开始在排名次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学的,这个是老大、那个是老二,你是老十八……真是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短短片刻之后,大多数人都是同意成为土匪,少部分人犹犹豫豫,但还是选择了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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