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马,是来传递信号的,原来今夜之后,便已经是到了五个月的第十个日子了,已经可以出发去鸾凤城了。
吃饱之后,叶牧拍着手,从地上站了起来,又是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时间紧凑,我们今晚把那只怪物狩猎了,便出发去鸾凤城。”
完,叶牧喝了一口别在腰间的酒葫芦里的酒。
这酒可不是一般的酒,而是叶牧用低等怪物的血纹所给炼制出来的药酒,每不能喝多,只能喝一些,这一口下肚,酒便是化成了两股精气,分别投入了白色的蛇嘴中和绿草之上。
生命之辉,也就是叶牧体内现在的那一株绿草,已经有一根手指那么长和粗了,相信再过不久,它便也能正式成为能够为自己所用的血纹。
“又要去找那一头野狼吗?”眩嚼着蛇肉,眯缝起了眼睛,继续道:“我可忘不了,上一次你们两个去找它,被它追着满山跑,要不是我及时出手,你俩恐怕都被它吃了。”
叶牧拍了下她的脑袋,笑骂道:“还不是你这妮子偷喝了我的药酒,不然我俩能如此落魄?”
眩抗议地举起了自己的拳头,贴在苏霜身后,委屈道:“苏霜姐,你看,这贼厮欺负我!”
苏霜却也没给她好脸子,拍了拍她的脑袋,道:“今晚别喝酒。”
眩算是明白了,这两家伙是胳膊肘往外拐。
叶牧口中的野狼,实际上并不是一头纯粹的狼,而是一只实力在鬼级入微的鬼狼。
这一头鬼狼,有三颗脑袋,并且还能呼唤狼群,以及召唤属于自己的六个傀儡,虽然都不强大,但却还是令人烦不胜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