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成立新政府
在日军未占领的云南与四川省地区成立独立新政府,组织新军队。
二、撤退部分日本军队,使广西和广东两省成为新政府的地盘。
E、汪精卫集合其同志,以广东、广西、云南、四川四省地区,为正式成立新政府地区。
第三新政府的政策
新政府的政策明确规定为建设东亚新秩序,阐明政策,宣布日华提携,开始在海外进行和平运动。
二、新政府组织五到十个师的军队。
三、军事以及其他教官从日本招聘,进行东亚新秩序的教育,培养人材。
日期: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签字人:影佐祯昭、今井武夫;梅思平、高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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