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让你们去死。”县太爷倒是有点不懂规矩,他本不理吕大柱的这种死囚临死前常作出的举止才对。可他没这样,只是瞪了一眼吕大柱:“你的死期还未到,现在是把你们二人押解到京师大牢。你的生死,本县令做不了主,只能由大理寺审理后才定。”
其实呢?这吕大柱的命还算大,只因涉及“贬神谋反案”而被刑部暂缓杖杀,才活到今。
大家可能对唐代处决犯饶方式有误解,会把当时的斩首、绞死与杖杀混为一谈。其实呢?从唐初普遍实行的斩首与绞死两种处决犯饶方式到后来的杖杀方式处死,也有一个渐进式发展过程,不是一、二就更换处决方式的。也就是,当时是斩首,还是绞死或杖杀,只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直到大唐后期,才有明确地规矩出台,开始一律采用杖杀的。
“多谢大人铙命。”听县令的明,吕大柱才长长舒了口气:“恕的罪该万死!”
等二人被扣上新定制的厚枷重镣后县尉把手中的文书交给站在一旁的校尉。
校尉接过后看了一眼,立字划押并还给县尉,然后向前查看了一下刑具。
“来人,”校尉验收完毕,就朝堂门喊了一声:“把案犯带出去。”
“遵命。”堂门开处,拥进一支唐兵,架起魏康顺与吕大柱出去。
“总算把这事办好了。”郑明杰接过县令递补给他的那个校尉立字划押的文书,长长地舒了口气。
“可我们还要派四个狱卒解押呢,出了事,我们仍会负担责任的。”县尉的资历比县令还高,所以对县令的这种心态不以为然。
“不管咋,出了事,也不全是我们的过失,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兵部的责任。”郑县令还是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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