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没答应客栈老板的自报接活,只提出找住宿的客官或别的人。客栈老板舍不得失去这么好的机会,便悄悄让其一名新进店里的乡下来的店二自报家门,跟县令到牢房搬物。
因县令事先让监区狱卒支开,怕那些狱卒因害怕而露馅,把自己毫不容易雇来的人也吓跑了。这样,牢房外边除了他带来的雇工外,也就没别的人。县令自己也不敢把找来的人带到审讯室外。只是老远就给自己找来的人明从哪个房子里搬哪种物,到哪个房子,怎样摆放等等。
雇工自然不知“贬神”的“神器”在那个房间里,更不知一位比县令大的京师来的大官因动它而被它咬掉一只耳朵的骇人听闻的事。他想着的,只是县令讲的那2000文铜钱。
事情再也简单不过了。
不一会,那个雇工走出监区大门,已把那物搬到柴房里了。要县令付他已好的2000文铜钱。
县令不信,让那人带着他进审讯室看看。结果呢?
当县令战战兢兢地,摆出掉头就跑的架式跟着那人走进审讯室一看,结果真的和那人的那样,审讯案几上什么也没有了。
“你是不是还去看柴房里放的那东西吗?”那人又问,他急着领那2000文呢。
“不啦,不啦。”压在县令心头上的大石终于落地了,2000文算什么?
县令立即叫来县衙账房,让他付给这人2500文。
被雇者愕然。他当然不知眼前的这位竟是其所在地最高父母官----县令,更不知县令让他干的是人“拖”鬼的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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