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两个人穿着衣服,相拥的睡了下去。
第二天天一早,血歌就是准备离开女儿岛!
至于前往哪里,血歌也已经想好了。血歌准备去香波地群岛!
那是他童年记忆的地方!他想重新回去看看,顺便解决一下关于天夜叉多福朗明哥,还有号称领先当今科技500年,被人们称为超越人类智慧500年的科学家倍加庞克的事情。
女儿岛的港口,血歌已经放出了黑色战舰,冥王!
这是冥王第二代!
一直被血歌缩小放进了口袋里,当着血歌拿出来,五百米之长的巨大战舰出现在咋婆婆等人面前的时候,那些蜗居女儿岛,没见过世面的女儿岛女人们都是一脸震撼。
大气运!他居然拥有着大气运!咋婆婆此刻觉得自己昨晚的想法是错的。
如果血歌有着大气运,绝对有着更厉害的法宝,或许战胜五老星,不用七十年,三十五年就可以了。
血歌此刻好奇的看了一眼神色异常的咋婆婆。用读心术读出了咋婆婆的心思之后,血歌不由的呵呵一笑!
三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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