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就是看看谁家养了马或者有枪支弹药,就征用上来武装部队。将任务交给他,也是因为他出身的缘故。
当然,不是强行征收,上面拨了一些银钱,用以向民众购买。当然,总数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富余。
但拿了钱的王福生老毛病又犯了,既没有去“拉马”,也没有去“扛枪”,而是带了十几个人找了一地儿,整日里胡吃海喝烟花柳巷,逍遥快活。
这日王福生带着人吃完酒从酒楼里出来,迎面碰到一年轻女子,生的十分美貌,身材婀娜,皮肤洁白如玉,吹弹可破,凤眼朱唇,再配上尖尖的下巴,说是国色天香也不为过。
“白狐儿脸,水的不像话。”王福生心猿意马了,他瞧上了这个女子,再加上多喝了点酒,起了色心,便带人跟了上去。
女子似乎感觉不妙,走的很急,直接出了城,又足足走了四五里地,便看到一座宅子,看样子有些年头,灯火辉煌,只是太安静了一些。
仗着人多又腰里有枪,王福生带人闯了进去,却不想那女子见了生人竟一点也不害怕,不仅热情招待了众人,还留下他们过夜。
很快,王福生和一票人便有些乐不思蜀了,这女子似乎看上了他,白天为他表演歌舞逗乐儿,晚上就钻进他的被窝,尤其是女子还做的一手好菜,一道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堪称人间至味,一下子就征服了所有人,让众人乐不思蜀。
这一住就是半拉月,其它的都没有变,就是带来的属下却一个个的减少,而且都没有经过他的批准与命令。他虽觉得疑惑
,并没多问,只以为他们待腻了回了城里。
王福生本性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儿,这地方虽好,待的久了,也慢慢觉得闷得慌。终于在一天,静极思动的他忍不住离开了宅子想回到城里逛逛。
半道上,碰到一怪人,年过半百,穿着一身破烂道袍,稀疏花白的头发在脑袋顶上挽了一个发髻,看起来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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